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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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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花献佛:歪批荣光无限会员之论坛表现(请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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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08-15 18: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呦!有几年不见了吧,吃了枪药来的么,这么大火气冲谁呢?
娱乐灌水借花献佛而已,又没敌意,创意来自我一好友,我整理一下也很辛苦的。
马甲么,大家都有的。
发表于 2010-08-15 19: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Hacks

 笑死我了,围观之
发表于 2010-08-16 11: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咋看咱像是被批的那一型啊
发表于 2010-08-17 13: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包包…乃回来了?火速上照片吧,嘿嘿。
发表于 2010-08-20 13: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发帖。好像很多条款都适合我。
发表于 2010-08-23 17: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呦!有几年不见了吧,吃了枪药来的么,这么大火气冲谁呢?
娱乐灌水借花献佛而已,又没敌意,创意来自我 ...
Hacks 发表于 2010-8-15 18:59

我什么时候出现是我自己的自由呢.
至于这个帖子,是人家写的,就写上原贴的名字.基本常识懂的吧.
如果是你编辑的,麻烦也改得不要让人看出原版痕迹嘛.
别以为加上"灌水娱乐"几个字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我对事不对人,至于你是谁?关我什么事呢?!
如果你觉得我针对你,岂不是很好笑?!其实回复里说你帖子有问题的人可不只我呢.
发表于 2010-08-23 22: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2

楼上的·姐姐或者哥 ···乐和乐和得啦····这个帖子又没有针对谁····但说的却又让人心酸和可恨至极··或许没有那么严重···

那我们都做到了 ···谁还对这个帖子···赶到不满···感慨万分
正因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SO···别太在意一些东西··反而会影响我们的心·和 ·脑子········

··PS:··倘若遵守这个帖子的百分之八十规定 一周之内 论坛领导会给我们每人发十万元现金····那么这个时候 我看谁给我说:我不要 ????我就要这样····按照我的方式去说·! 假如你真的 不要·那么 请把机会给要的人····我会对您说 :您真伟大···您是真正的荣迷!
发表于 2010-08-24 16: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colakate:

Hacks 是我偶尔灌水用到的马甲,所以既然你的情绪很大,我也就不遮遮掩掩了。

不要说得像我在剽窃一样,作者是“你知我知论坛”我的一位朋友,所以我问他要了一份改吧改吧就贴上了,具体发布格式私下打声招呼就可以了。只是要大家对对号,娱乐而已,如果有反思效果当然更好。这才是我要的结果,而非帖子主题本身。作者本人都看过这个帖子,别拿这个说事。我无义务向你透露更多的作者信息,你更没资格教我该怎么去做。

回帖中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只要看到了,或许我会解释改动,但我极其讨厌你用这种恶劣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疑问。其实我到现在都莫名其妙,没有搞清楚你为什么那么气愤,为了我的“剽窃”么?那你真的伟大!说到底大家素不相识,态度礼貌、心态平和是基本前提,即使你很有理,也麻烦你注意说话方式,合理提出疑问,尊重对方,不要一副无法无天的态度。

荣光论坛自从2003年开始,如果没有那么多思想极端、脾气暴躁的人士,热血冲脑不计后果的发言,不至于三天两头的争吵。我觉得凡事应以平和心态视之,而不应该上纲上线,不然无意之中的话题皆可变得可大可小。本来很轻松的一个话题,往往被一个充满火药味的回复搞得完全没了气氛,以至于我对于这类性格极端、脾气暴躁分子一直没有好印象。有不满都可以提,但同样的目的不同的态度及言辞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吵吵闹闹的很好么?如果有异议,可以礼貌的提出,要作者改正,我想作为同道,一般都会乐于接受;如果厌恶到懒得提出,那完全可以无视之。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没有必要趟浑水。

所以我希望你安分的看你喜欢的东西,别再来趟这个浑水,免得破坏了气氛,扫了你的兴致。
发表于 2010-08-24 16: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囧,话说刚开始看到这贴的时候我的确感到有点不是滋味,感到这帖子有点讽刺的感觉(后来才知道有人跟我有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后来的回帖看起来有点点没好气的语气
后来就没再看这个帖子了。。
然后见到有人说起这个帖子,才知道楼主是老大的马甲,仔细想想,其实也没什么好值得严肃的。贴子说的各种现象是存在的
半年来这帖子沉沉浮浮了很多次,回帖虽然不多但是生命力很强,不得不说,的确触动了大家心灵的某些角落
66楼的筒子也不必太过较真,花花说得对,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没必要在意某些什么东西
发表于 2010-08-24 22: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今以后 我要遵守以上各条···因为我是我·
发表于 2010-08-24 22: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字啊...........
发表于 2010-09-04 23: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讲此帖顶起···因为我开始学习字里行间的意义····
发表于 2012-05-09 2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哗 想不到老大也有马甲 看样子我也得申请一个
发表于 2012-05-09 22: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在想我真心很符合十五、三一有木有~~ 纯属娱乐嘛,挺好玩的,大家绝对都中枪
发表于 2012-05-09 22: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又给翻出来了。其实我的出发点就是要大家当做灌水,带着乐观包容的心态来看这个主题,没有任何不良或阴暗的企图。我觉得不少荣迷确实过于较真,所以同样一篇东西,放到其他论坛和荣迷论坛里,竟然完全是不同的效果,这个出乎我的意料了。
十年来,风风雨雨的,90%的老会员早已不知所踪,当然也不能奢望他们能记着十周年的日子并回来瞧上一眼。
很多浓厚的感情都经不起岁月的冲洗,何况在这个基础感情薄弱的地方。大家都很忙,不是么?
明天就是荣光的十周年了,开心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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