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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视,你没本事,拿走我的图污蔑诽谤张国荣,没道德的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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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4-04 22: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看了江西卫视那个让荣亲们气得吐血的节目,名叫《经典传奇》——“飞”一般的张国荣。开头没看出怎么回事,的的确确是在讲述哥哥生前的实际,但是看着看着我就觉得不对劲,主持人的语调免得轻蔑,显得不可思议,他在说什么?张国荣的原名土的掉渣?20岁之后,改名张国荣,参加丽的电视1977年亚洲歌唱大赛,获得亚军。
节目里还说莫文蔚的母亲当年没有把张国荣捧红,让他咸鱼翻身的却是一首默默唧唧的不知所云的《风继续吹》。这首歌曲改编于日本歌曲,是当年山口百惠告别之际唱过的,现如今却被主持人说成是“其实这首歌的歌词很不知所云,他一个磨磨唧唧的男人,吹了半天风,不知想分手呢还是想继续恋爱。MV画面更是莫名其妙,张国荣一副知道自己很帅的样子,不停地摆pose,现在看起来很山寨。但是这首歌就是红了,为什么呢,因为张国荣开窍了,他掌握了当偶像的重要元素——人们喜欢长得帅的坏男孩”。
还有传唱多年的《Monica》,在《经典传奇》主持人的嘴里居然也变成了这样:“一首更加空洞无物的歌曲《monica》又横空出世了。这是一首典型的口水歌,一个空虚无聊的男人上蹿下跳,感谢自己的前女友,歌词如此可笑,他也红了。”
我请问您,您真的懂得歌里面描述的意境吗?真的想象的出来吗?假如您不懂,就请您不要肆意的亵渎他人的作品,这是不道德的!电视台是您的饭碗,不假,但是,他也是要尊严的,电视台本身很冤枉,只是里面的人太不争气!竟然如此的低俗!
在荧幕上出现《侬本多情》的时候,声音里的信息却是“唱歌的只要长得不吓人,化化妆都会去演戏,那真叫一个青春无敌啊,啥烂片都敢演。”
他说经典之作《倩女幽魂》:“他演了一些肉麻造作的偶像剧。《倩女幽魂》中王祖贤叫张国荣哥哥,结果呢,全香港的人都跟着这么叫了。他这倒霉催的,根本就没人看。”
他说哥哥的演唱会:“1995年张国荣复出,妖气冲天。男扮女装是曲高和寡的艺术还是个人独特的品位?随后就有了2000年那场更加出位、造型轰动全国的热情演唱会,在这场演唱会上张国荣把他另类的艺术发挥到了极致,真正做到了雌雄莫辨、妖气冲天。”
更可笑的是当年与哥哥平分秋色的明明是谭咏麟!却被他说成了陈百强!我请问您在做节目之前究竟有没有好好的用心的查过资料呢?没有的话就请不要肆意胡编乱造,这是在误导!
当我看到讲述霸王别姬的那一幕,显示器上居然出现了一张图,一张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图!那明明是我很早之前为了纪念哥哥张国荣亲手PS的,如今却被江西卫视不声不响的拿走,更可恨的是他们的目的是要污蔑和诽谤!!!我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作为!!可是这种事居然会是电视台的知名节目办的!!!真是叫人大跌眼镜!!!
江西卫视!你们这是侵犯我的版权!!!!!!!!!我不服!!!!!!!!!!

这就是那张图,明明是我当初用来纪念哥哥而做,现如今却被用于污蔑和诽谤!而这一切直到今天我才看到!我很痛心!



侵权图

侵权图
左边是侵权图                                        缩小的.jpg 这是我约一年前做的

在11分33秒,我听到主持人称张国荣当年的急流勇退绝不像许多人说的那样是因为他淡泊了名利,那只是一种手段,他是因为唱歌比不上陈百强,电影方面又略胜一筹,从而想要加强对电影事业的付出,突显自己的才华,赢回更多目光和欢呼。说他很早就开始演偶像剧,和他合作的女演员都是花瓶,比如张曼玉。不过据我或多或少的了解,张曼玉绝对不是他说的花瓶美女,她是有气质的有魅力的有修养的女演员,她是有内涵的!
14分02秒,主持人介绍到了著名导演王家卫,介绍到了《阿飞正传》,他说:“这是出了名的又长又闷又难看懂”。您为何不说您自己“又高又能又有才”呢?既然著名导演拍出的片子,著名原创写出来的作品都被您说成这样,您简直是“太牛”了!早该进中央了,何必在这种小小江西卫视混饭吃呢?国家重视人才都重视到这份儿上了,我真替您“不平”啊!
节目里还提到了让张国荣走向毁灭的原因是他“扭曲的艺术人生”导致的,里面说“张国荣复出,妖气冲天,震动香江,男扮女装,是曲高和寡艺术,还是个人独特的品位……”里面特意的提到张国荣的演唱会,电影,现实,都是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的,说白了,张国荣就是一个颠倒一切买乱七八糟的疯子。这种评价是我忍受不了的!是对死者极大的不尊重,也是对张国荣贡献出的艺术人生的亵渎和对他人格的污蔑!
王家卫、陈凯歌、李翰祥 ……我尊敬的导演们,你们也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得意的作品被人肆意亵渎和污蔑吗?你们精心挑选的角色,你们精心找过的剧本,你们多年的心血啊!!就这样被人说成无聊的,无趣的,低级的“烂人演烂片”了?!
那张图依然在我的电脑里,依然是那么的熟悉,依然是当初我为哥哥亲手制作的,我依然记得当时我是如何选择素材,又是用过哪几种软件一个一个试着看效果的,最终成品的这一张,居然在今天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江西卫视恶言诽谤哥哥张国荣的节目材料当中的一瞬!真的让我好痛心!!!!!!!!!!!!!
江西卫视,假如你们还有一点良知,假如你们还承认是炎黄子孙,就不要做令人唾弃的事,就不要一声不吭随便拿人家东西,更不要肆意恶言诽谤和诬陷!这是相当丢脸和极为低级的举动!
发表于 2010-04-04 2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荣迷就位置触动  那总怒火不是用语言可以来形容的!
发表于 2010-04-04 23: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他们这么无耻的电视台 一定要他们当时的主持下台   不爱可以 那是你的权利 但是你不能诋毁啊 ·诋毁就是你的不对了· ·什么东西!!!哥哥那么好· ·那么完美无缺 ··
 楼主| 发表于 2010-04-04 23: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656765047


    气死我了!!这是对一个去世多年的艺人的不尊重!!也是全盘否定了哥哥生前对艺术的贡献!!更可气的是,那些导演呢??他们也被骂了,怎么就不做声呢?!
发表于 2010-04-04 23: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继续跟进这件事情,不管怎么说这可能是对我们有利的证据。他们的节目就是在网上找的图片视频加上自以为是的捏造扭曲的点评拼接而成,这里是否涉及版权问题我们有待跟进。因为要在比较法律的层面上找到他们的错误才会有比较大的压力让他们道歉。他们用的那些TVB的片段我想应该也是未经授权的,不知荣迷领导们是否联系了香港那边了解情况。
发表于 2010-04-04 2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的江西卫视
 楼主| 发表于 2010-04-04 23: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Eilles


    这行图片很早之前我就做好了发表到我的百度空间:陈小啥,新浪博客:双木夕下,还有我的校内,以及QQ空间了,而且我的电脑里也一直留着呢。怎样证明那就是我的?可那确实就是我做了纪念哥哥的。修改时间应该能证明吧?还有我能说出操作步骤。本为纪念哥哥而做,现如今却被用来肆意诽谤!太过分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04-05 00: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嫁衣舞者


    太气人了!哥哥去世那么多年,居然还会有人利用他来挣钱,赚取收视率!!这是对他的不尊重!!
发表于 2010-04-05 00: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不再一错再错。
发表于 2010-04-05 08: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我理解你,江西卫视真的是很不道德啊!!!
职业道德!!!!
发表于 2010-04-05 10: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卫视应该消失
发表于 2010-04-05 11: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的电视台~无耻的编辑~无耻的主持人!气死我了~
发表于 2010-04-05 11: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双木夕下


    我只知道如果是摄影作品那么他们就侵权了。PS作品的话我不太清楚。哪位懂法律的说说?不过这件事香港那边也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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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歌迷纷发电邮投诉
      【本报娱乐组报道】对於江西卫视有节目主持人讥讽张国荣,张生前的经理人陈淑芬坦言,相信主持人有问题,认为江西卫视应研究是否仍让其主持有关节目。张国荣的歌迷会发言人则指已接获各地千多名歌迷主要是内地歌迷的电邮投诉该节目,因节目不少片段及资料来自香港电台,故已开会研究,会联络港台了解事件。
          陈淑芬称未有看过该节目不太适宜评论,而任何人都有言论自由,但指既然有不少人及网民批评,江西卫视的台长亦考虑该主持是否适合再做有关节目,甚或节目应否继续,「其实有咁多人去评论,嗰主持必定有佢嘅问题」。
          「Red Mission继续张国荣歌影迷国际联盟」发言人李小姐则有上网看该个节目,「不过睇咗一阵,已经觉得有好大嘅问题,真系唔明白点解要做一个节目嚟诋毁『哥哥』,讲到一无是处,『哥哥』已离开咗七年,真系唔知道佢哋有乜意思」,她又指节目内片段及资料,大部分来自港台早前播出《不死传奇》,「嗰啲资料当时港台搵我哋帮手,我哋都提供咗好多嘢。」

经理人:主持或有问题
          她希望港台关注事件,「点解内地有电视台将嗰啲片段,带出咁负面嘅报道出嚟,所以我哋个会已经开咗会,打算过完复活节假期,就搵港台人去倾,可能听日都会打畀监制问;而且我哋都收到各地千几个fans的e-mail,差啲令e-mail大塞车,佢哋睇完后都好唔开心,原本佢哋抱有期望去睇嗰个节目,结果出嚟系负面」。

    你可以跟red mission 联系一下说一下情况。如果侵权,他们就准备收律师函了。到时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发表于 2010-04-05 11: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太、RED都知道这件事了。

这事其实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

不仅主持人有问题,这节目的编导,还有审这节目的人,通通都有问题。
发表于 2010-04-05 1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孰可忍不可忍,全然是一种无知,江西卫视如此素质实在有点让我跌得一地眼片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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